病人自主權利法宣導短片-國語版
1.抬高患肢(高於心臟)。 2.創傷後24小時內,患處可使用冷敷;但不可將冰塊直接置於皮膚上,需用毛巾或手帕墊於患處;48小時後再熱敷。 3.創傷部位如有皮膚破損或傷口,應避免冷敷或熱敷以免感染。 4.患肢於彈性繃帶固定時,假如覺得太緊(患肢末端冰冷、麻木、膚色變紫等)或太鬆(呈現鬆垮易脫落等)應重新綁過。 5.上肢可使用三角巾支托。 6.患處若有傷口經換藥後,需保持乾燥與乾淨。 7.請於兩天後至骨科門診追蹤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