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5歲的盧先生,有超過二十年失眠的困擾,長期服用安眠藥。就醫期間,時常提前回診表示藥不夠用,要求額外開立安眠藥物,經醫師診斷為失眠伴隨鎮靜安眠類藥物依賴。醫師為盧先生安排完整的治療計畫,詳細了解病患失眠的主因、給予完整的評估及處理建議、指導安眠藥物使用並與患者進行藥物服用行為約定。經治療後,盧先生找出長期以來因身體不適導致失眠的原因,針對身體受傷部分求助於外科進行進一步的處理,目前雖仍需使用安眠藥物,但盧先生依據醫師指示,遵循用藥原則,讓用藥更安全。
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許博彥醫師表示,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,所有鎮靜安眠藥物,皆屬於第三或第四級毒品,但根據食藥署統計,台灣每年從醫療院所開立之鎮靜安眠藥物數量,有上億顆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。鎮靜安眠藥物主要作用可幫助睡眠及緩解焦慮,但副作用為頭暈、嗜睡、傷肝甚至會上癮。
許醫師叮嚀,失眠和焦慮只是一種症狀,背後可能有很多原因。尋求適當的醫療協助,真正對症下藥,才可以有效改善。若僅僅依賴安眠藥物,原本救人的藥品也會變成傷害人的毒品。 |